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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控制的基本程序
能源过程包括测量比较、控制决策、实施执行三个阶段,控制目标一般由计划职能完成。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企业的控制意识很薄,认识也是模糊不清的,能源计划中控制目标的指标数和标准值都不齐全,因此也可以把制定标准作为基本程序之一。
一、制订标准
制订标准就是对能源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产品质量特性、能源数量、能源进度规定一个数量界限。它可以用实物数量表示,也可以用货币数量表示,包括各项能源计划指标,各种消耗定额,产品质量指标,库存标准,费用支出限额等等。控制标准要求制订得合理可行。制订标准的方法一般有如下几种:
1、类比法
参照本企业的历史水平制订标准,也可参照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制订标准。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标准也比较客观可行。
2、分解法
即把企业层的指标按部门按产品层层分解为一个个小指标,作为每个能源单元的控制目标。这种方法在成本控制中起重要作用。
3、定额法
即为能源过程中某些消耗规定标准,主要包括劳动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4、标准化法
即根据权威机构制订的标准作为自己的控制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等等。这种方法在质量控制中用得较多。当然,也可用于制订工作程序或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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