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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卫生出入口信息化、自动化系统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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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线卫生出入口信息化、自动化系统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1)设备的包装、储存及运输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现场验收包装应保持货物完整、功能正常;

  2)随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完整无缺,装在防水密封袋中。

  到货要求

  1)供货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2)安装调试进度要求:到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5.质量保证要求

  1)乙方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有效的控制设备质量;

  2)乙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保证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3)乙方在报价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差时,须在“偏差”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差”或“负偏差”,“正偏差”指报价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采购文件中要求,“负偏差”指报价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文件中要求;

  4)乙方应对设备的设计、制造的质量保证承担全部责任。

一期、二期参观间设备安装示意图.png

  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不少于1年(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

  制造和试验要求

  1)供货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造;

  2)供货方现场调试合格后,由采购方与供货方共同进行现场带载试验验收,验收应根据技术规格书和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7.验收要求

  产品到货后,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开箱清点,并进行验收。开箱中发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设备合格证,出厂验收报告,1份/台;

  2)第三方设备(计量检定类)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1份/台;

  3)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1份/台;

  4)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1份/台。

  其他要求

  1)乙方应提供设备及配套装置安装、维修所使用的专用工具;

  2)乙方所供所有设备禁止配备无线及蓝牙模块;

  3)乙方要结合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将软件功能进行增减,并对所供设备的内置系统进行免费升级;

  4)应将白大褂收发系统、热释光个人剂量计自动收发系统、电子剂量计数据录入系统的控制系统集成在同一台工控机上;

  5)应按照下列示意图及现场交底对一期、二期参观间、某生产线参观间、接待间及一期、二期卫生出入口走廊进行相应位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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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6-01-31 11:53    编辑: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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