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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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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销售退货编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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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退货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到货时间、品种等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1、 编制退货单。展开左侧销售退货菜单,双击编制退货单,进入编制界面。通过选择上一步操作的发货单号,其他信息将调用过来,在下部窗体的退货数量栏双击后输入2,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其他金额等数据。完成后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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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退货单审核。进入退货单列表,可查询到所有退货单,双击上一步的退货单号,点击上方的【审核】按钮完成审核。

发布:2008-06-22 11:39    编辑:泛普软件 · zhengyi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