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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工作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2.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市场部所有仓库。
3.职责
市场部经理、仓库主管、仓库保管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4.定义
无
5.工作内容
5.1仓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2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m,并要做到“五距”(即墙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0.5m,)保持通道畅通。
5.3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仓库内严禁烟火,禁止堆放易燃品。
5.5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灯头与物品的距离不能少于0.5米。
5.6仓库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和携带火种。
5.7市场部每月末会同电工组有关人员检查仓库电器设备,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等现象的部位应立即维修更换,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仓库保管员下班前必须检查仓库是否安全,确认无疑后,关闭电源,关门落锁方可离开。
5.8仓库中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
5.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数量要保证一般火灾能得到及时控制。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且确保任何时候
5.10仓库要妥善保管消防器材,无火情时任何人不得动灭火器,如有故意损坏、玩弄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11每年要对消防器材进行充气换药维修,泡沫灭火器冬季要加装防寒袋,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可随时调用。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生管物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