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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健全全区电子商务体系
电子商务,有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这种动力,主要来自于消费者的个性诉求及同业竞争的压力。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掌握了更多的信息,有了更强的比较能力和选择余地。在这样的压力下,企业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产品,细分市场,抓住每一个消费热点。印鉴先进的物流配送软件,并在公开透明的网络环境里,企业的管理、研发、制作、销售等每一个环节中的创新元素都会被激活和释放出来,最终的结果将全面带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安宁区积极抢抓兰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电子商务发展年”的重要机遇,提出要在“十二五”末,基本建立健全全区电子商务体系,依托物流配送软件,将电子商务发展跨入全省领先水平,并成为新兴的重要产业。培育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行业门户网站和电子、移动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2个以上;培育各类电子、移动商务领军人才10名,优秀电子商务店长50名;培训各类电子、移动商务人员500人(次)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2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例达10%以上。
以市场为导向,以实体企业为主体,引进知名网购中心,打造兰州市区域性电子商务物流枢纽……据介绍,安宁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进企业”、“电子商务进商场”、“电子商务进居民生活”等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培育经营主体。并通过“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健全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等进一步完善配套体系,强化支撑要素。另外通过“做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搭建行业电子商务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移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
在具体实践中,安宁区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按照坚持扶持重点、示范带动等三项原则,扶持和引导区内电子商务发展。并积极引进著名的电子商务总部企业,对其进行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同时鼓励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在区内设立电子商务结算中心、营运中心、分支机构。并对达到相关纳税要求的按照区财政实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并通过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区外的电子商务企业落户。
支持本地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是安宁区电子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安宁区通过优惠、奖励等措施支持生产型、流通型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并支持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和本区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本地产品。与此同时,安宁区还相应的制定了“平台建设及应用支持政策”、“租金及其他补贴政策”和“奖励政策”等。对入驻“甘肃电商谷”的电子商务企业、微型电商企业提供各种相应的优惠和补贴;对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企业和成功研发或引进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技术或模式且交易额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以及做出相应贡献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等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