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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初始化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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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 系统编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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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P 系统编码要求

  *编码中不得出现全角字符,不能出现冒号、分号、引号、撇号、句号、逗号等特殊字符;

  *编码中尽量不出现汉字,实在没有办法避免,汉字只能处在末尾;

  *编码中可以出现横杠“-”和乘号 “*”, 但一定要保证所有的“-”和“*”都是英文半角状态;

  *一般情况下,编码中的英文字母一律采用大写半角(特殊说明的除外) ;

  *数字流水号编码且编码会达到 10 以上,则 1 到 9 要用 01 到 09 来编;

  *货品编码要少于 20 位字符;

  *编码,尤其是货品编码,禁止出现“一物多码”或“一码多物”;

  *为了便于查询,在长度允许的情况下,货品加分类标志字母并考虑与仓库的对应关系;

  *涉及到客户厂商,需要抽取英文单词中的部分字母时,应抽取单词中的显要辅音字母,但要避免重复:如 海尔 Haier 海信 Hisence 取 HR HS 比较合理,只取一位时取 R 和 S ;

  *同类货品很多时(超过 100)不采用流水号编码;

  *没有英文名称的货品,采用汉字拼音首字母作编码,如遇到重码,可以做适当调整;

  *编码最重要是考虑其扩展性,编码时尽量采用阿拉伯数字(0-9).

发布:2008-06-21 10:21    编辑:泛普软件 · zhengyi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