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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条款详细介绍
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服务地点: 。
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合同服务清单(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为止。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投标/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 。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元;财政专户资金: 元;自筹资金: 元。
七、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
本项目不适用。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如采购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二、合同签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其他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 份,供应商 份, 代理机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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