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建筑工程企业成本过程控制管理办法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成本过程控制

  第十五条 人工费控制:

  1、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应比较扩大劳务分包(含模板架料、辅材)、专项工种劳务分包(仅含辅材)、纯劳务分包的经济性后选择分包模式,分包价款结算方式优先选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干单价模式,项目无权调整分包价款。

  2、计时工指标控制,实行专项工种劳务分包的工程总体计时工控制在人工费总额的4%以内,实行扩大劳务分包的工程总体计时工控制在人工费总额的2%以内,实行总价费用包干的工程按招标确定的总额控制。

  3、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合同工作内容,减少因返工、返修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同时对上一工序留下的工程质量问题需下一工序修复的费用,在结算时从上一工序扣除支付下一工序,避免因工程质量、工作内容的变更引发重复结算。

  4、发生人工费签证,计时工时,应保证签证的时效性,规范化,并经审批,及时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材料费控制:

  1、材料费包括:工程材料费、周转材料费、其他辅材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采保费。

  2、采取"量价分离"的原则,即材料采购价格的控制和材料消耗量的控制。

  3、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大宗材料(主要指钢材、木材、水泥、现场搅拌用砂石料、周转材料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租赁、电缆、安全网等)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材料采购价格受控。

  4、项目所急需零星材料,临建、回填等所需地材经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授权后由项目自行采购。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通过限额领料,与施工班组签定材料节超奖罚合同进行用量控制。

  6、加强计量控制,各种材料进场时,项目材料员、施工员、施工班组、保卫等相关人员必须准确计量、验收。

材料400.png

  7、对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可采取按工作量计算消耗量承包给班组,随同人工费一并结算,由班组自行采购。

  8、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减少周转材料的使用数量及时间。

  9、主材控制指标:确定公司的材料消耗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并不断降低材料消耗量。

  11、分层级、分阶段、限定时间建立原材料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

  12、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制度,实行货比三家;成控部每季进行抽查,价格偏离超过5%的进行处罚;

  13、严格执行采购验货、验数制度,及时入库;

  14、严格控制采购数量,实行限额采购制度;

  15、各项目分阶段(基础、结构转换层、标准层每10层、主体封顶等)应对材料使用与预算比较,作节超分析,找出节约和浪费的原因,并作出整改与处罚;

  16、材料结算、报账和支付纳入成控部统一管理;

  17、材料管理细则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机械费控制:

  1、机械费包括:机械台班费、租赁费及进出场费、项目生产机械使用燃油费、施工用电费及施工机械修理费、机操人员工资奖金等费用、塔吊、电梯等大型机械基础发生费用。

  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

  3、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合理调剂,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

  第十八条 其他直接费控制:

  1、其他直接费包括:项目文明施工费用(含月度材料消耗表中文明施工耗材,现场CI费用,现场围墙,排水沟及场地平整硬化费用,垃圾清运费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含月度材料消耗表中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消耗,现场临边、洞口、交叉及高处作业等防护,现场用电及机械设备防护,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费、消防设施及器材消耗,其它安全资料及活动费用);项目环境保护费用(含绿化费,排污费,为保护周边环境如噪音、粉尘污染等措施费);项目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项目临建摊销费用(含项目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生活用水电费,租房费用,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等);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及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施工零星排水降水费用,生产工用具使用费。

  2、项目部应合理的利用施工场地,按照朴实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临时设施布置。投入费用应控制在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以内。

  3、项目部在安全费用的投入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费用100.png

  第十九条 间接费控制:

  1、间接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项目用车费用,物料消耗,财产保险费等。

  2、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费用预算控制。

  第二十条 专业分包费用控制:

  1、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分包价款结算方式按顺序优先选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干单价模式、上交管理费模式,项目部无权调整分包价款。

  2、项目部要熟悉分包合同条款,分清双方职责,避免额外支出费用,防范分包单位索赔。

  3、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重点控制管理分包单位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工作,不得以包代管。

  4、对执行包干单价合同的工作内容要控制好工程量。

  第二十一条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二十二条 工程技术部应会同项目部共同制订先进的、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选择合适的方法、机具、施工顺序和组织流水施工。

  第二十三条 全面运用华帅系统。要对前期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全面复核财务成本数据和华帅系统数据的差异,找出原因并进行整改;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最终行成作业手册,分不同岗位编制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日常考核。

  第二十四条 分包合同的管理

  1、对所有分包合同制定标准格式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工程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处罚三部分组成。对已有合同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通过分包合同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从内外两方面进行细化、规范,持续改进。

  2、在工程分包计划基础上,结合项目进度,即时进行项目的立项、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计划内的由成控部统一进行,计划外达不到立项条件的,由项目部组织,但原则上不得突破公司统一限价,合同谈判时技术负责人和造价员应同时参加,并有谈判记录。

  3、项目部无权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调整,对合同的调整由项目部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按照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4、合同的谈判应有项目经理和成控部负责人同时参加,必要时还应有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参加,并作好合同谈判记录。

分包100.png

  第二十五条 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1、发生人工费签证,计时工单时,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或实施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过期不予补签;签证收方在签证后24小时内必须录入华帅系统,写清事由,成控部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签证进行否认。并编制标准表格。

  2、现场签证必须施工员(现场管理人员)、造价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三人在场,签字方能生效。

  3、隐蔽工程签证收方还应附照片,应包括收方数据和收方人员,收方现场实际证明。

  4、图纸内的由项目部进行签证收方。图纸外的签证必须经成控部审核后方可生效,且单项工程20000元以上应通知公司成控部主管人员参加。

  5、对分包单位的奖励,给分包单位的补贴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生效。

  6、签证、计时工单每月度进行一次汇总、申报审核,并上报成控部。

  第二十六条 进度款支付的管理

  1、对工程款支付进行清理,划分为工程款支付(计划内)和计划外支付,除三项费用外,其他所有款项的支付都应经过成控部的审核。

  2、分包合同和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时,必须签订预算总金额,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上限,并根据审核的签证和变更进行调整;预算值经审核后不得更改,变更应重新申请,并经成控部审核通过后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项目部支付申请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支付金额,项目部申请时对特别重要的支付进行标注,并说明理由,进行分级管理;公司管理部门可对支付计划进行调整和审核,并以最终审核的金额进行支付。

  4、控制每个月计划外支付的额度,不得超过计划支付的10%。

  5、分包单位的所有账务,不得单独进行支付,必须全部纳入工程结算,统一支付、统一结算。

  第二十七条 重视工期对成本的影响,合同的工期最有利于节约成本。杜绝盲目抢工,也不得随意拖延工期;抢工必须建设单位给予抢工措施费,拖延工期在项目部年度考核中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合同和公司预定的质量标准,提高或降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应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调整项目成本。

  第二十九条 结算的管理

  1、严格结算条件,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因公司原因造成的除外。

  2、项目经理部对移交计价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经理部应敦促承建商结算的报迭;应认真审核合作单位申报的各种计价资料,禁止未经审核将承包方资料移交成本控制部。重点审查是否完整的包含涉及违约金罚款,工程内容减少等内容。结算移交后不得再补充签证收方资料。

  成本控制部接收结算资料时应先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整改;严禁成本控制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审核工作;结算资料必须为原件。

  3、一份合同只能办理一次结算,合同内施工所有内容,发生的所有金额必须全部纳入工程结算,统一支付,统一结算。

  4、质安部建立质量安全台账,每月更新,项目完工后作为班组结算的附件。

  5、加快内部结算审核时间,减少结算审核程序。

  6、及时办理工程对外结算,原则上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分阶段办理分部工程结算;成控部要加强对项目部对外签证、索赔、核价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7、以下文件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电子图纸;

  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必须转化为设计变更形式方可计价;

  各类工程联系单,必须转化为签证单或补充协议;

  各类会议纪要,必须转化为签证单或补充协议;

  不符合公司规定,未经公司审核同意的奖励、补偿等签证资料。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文内容来自自互联网公开信息或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发现侵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电话4008352114或邮箱442699841@qq.com,核实后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

发布:2026-01-08 17:09:11    编辑: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本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