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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新系统上线与举措优化
据山西省住建厅消息,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各市系统近日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这个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入新阶段。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这一系统采用全省统筹建设、地市升级改造的建设模式,于今年5月25日启动开发建设。系统覆盖省、市、县三级,具备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按项目类别分阶段并联审批等功能,涵盖了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公共设施报装及备案等事项。
山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了各阶段审批事项一家牵头、一张表单并联办理功能,全面体现了压缩一半办理时限的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成效,完成了线下串联审批向线上全流程并联审批的重大转变。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并联、审批串联”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全面推行“工作并联、审批串联”新路径
1.并联式开展报审工作。投资项目涉及的立项、土地、规划与建设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所有审批环节,项目单位可同时模块化编报相关材料。各审批部门实行“随报随审”,并联式开展审查工作。不得设置无政策依据的前置要件,按规定必须提供前置要件的,均可实行容缺受理,前置要件满足后立即履行批复手续。(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串联式履行审批程序。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图(见附件)推进串联审批。加强部门间审批衔接,最大程度压缩串联审批时长。(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集成式开展部门内部审批。对涉及部门内部的多要素审批事项,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建立“一站式集成”审查、审批工作机制,变串联审查过程为集中审查,压缩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决策效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关键环节审批举措
(一)用地用林用草审批
4.推动用地、用林、用草联合勘验。建立县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如涉及林地审核)等部门联合踏勘查验机制。根据拟使用土地、林草地的位置和范围,将土地勘测定界、用林和用草现场查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合并为一次联合踏勘,统一认定现状数据,同步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现场查验表,查验成果互通互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用林、用草审批方式。跨市、县(市、区)的国省级重点工程(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水利水电、油气管线等),已完成报批材料且具备动工条件的,可以市级为单位,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核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分段审核。(省林草局负责)
6.建立重点工程用林、用草绿色通道。国省级重点工程(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水利水电、油气管线等)中控制性单体工程、配套工程以及因工期紧张确需动工建设的部分,可按规定先行使用林草地,后补办手续。(省林草局负责)
7.实行林草和用地全流程审批。将市县两级用林、用草审核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同平台办理,同步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审批。(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占用保护地审批
8.推动穿越保护地内部协同审查。工程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在用地预审办理阶段,如需省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意见,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推送至省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实行内部协同办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各类自然公园审批手续办理。工程项目穿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重叠自然公园时,项目单位仅需提交1个申请文件,省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实行一次性审批。(省林草局负责)
三、强化项目审批靠前服务和指导督办
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申报首问负责、全程代办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并提供审批流程各环节指导服务,制定精准化帮办代办服务方案,为项目审批提速创造条件。对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和谋划推进的重大项目,要建立项目服务专员制度,深化“提前预约、帮办代办”服务,打牢项目“批前”根基。各职能部门要依托本系统在线审批平台开展项目全流程审批监测调度,动态跟踪项目各环节审批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加快数据共享技术支撑,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分级“亮灯管理”制度,把审批用时和服务效率晾晒在“阳光”下,对逾期未办结事项提级限时督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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