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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缆线敷设、支撑保护及终端技术规范
缆线的敷设和支撑保护方式
1.线缆的敷设
(1)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结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⑤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⑦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min。光缆出盘处要保械松驰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2)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 敷设暗管时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放双护套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3)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管子,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4)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2.支撑保护方式

(1)配线子系统缆线敷设支撑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金属线槽支撑保护方式;
①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为不同尺寸,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②线槽直埋长度超过6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2)预埋暗管支撑保护要求:
①暗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质PVC管,预埋在墙体是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15~25mm。直线布管30m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②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o,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不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15m处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③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E.缆线的终端
1.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1)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2)缆线中产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4)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5)对绞电缆与插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2.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2)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对绞线在与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规定:
(4)对绞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的卡子连接时,就按先近后远,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卡接。

(5)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6)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3光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2)光纤融接或机械接续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4)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各类跳线的终端
(1)各类跳线缆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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