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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系统二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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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办公系统的二次开发确认与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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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系统的确认与验收
乙方根据《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中具体规定,开发范围及开发需求的变更需通过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的《二次开发服务范围修改通知书》或《客户需求变更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变更,盖章确认后的《二次开发服务范围修改通知书》、《客户需求变更通知书》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确认的文档或事项必须由甲方或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验收标准为《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开发需求分析》及相关附件。协同OA软件
乙方完成的文档或交付成果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需要由甲方确认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三(3)个工作日内进行签字确认;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上述文档或交付成果已被甲方确认。文档一经确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确认书,任何一方不得对其内容进行更改。
乙方按照《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完成并交付二次开发功能后,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此通知书后,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实施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应按照《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的约定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实施服务或系统按照《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的约定完成,甲方就应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与责任即视为完成。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实施服务不符合《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的约定而不予验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不予验收的理由及依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说明提供相应的改进。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进行验收,且不提供书面说明,乙方应再次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在三(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则视为乙方的实施服务已经完成。
责任限制
乙方对非乙方的因素所造成的项目延误不承担责任,该因素包括甲方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不符合要求、服务器资源不充分、甲方承诺的资源缺乏、数据准备不充分和不正确、甲方决策的延误、需求超出双方约定的《二次开发服务范围》及《开发需求分析》、不可抗力等。
因甲方的需求发生变更由此而增加的二次开发的内容和费用将按照2000人/天计算另行签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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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6-03-14 09:25    编辑:泛普软件 · admin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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