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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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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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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作废?

  答: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码的,可即时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称为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布:2007-04-05 10:19    编辑:泛普软件 · hujian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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