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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投资费用构成(二)
(1)企业管理费
指企业为组织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 差旅费和交通费。
— 办公费。
— 固定资产使用费。
— 工具和用具使用费。
— 保险费(财产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劳动保险等)。
— 职工教育费和培训费。
— 工会经费。
— 职工住房公积金。
— 其他费用。
(2)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计划利润
该费用指按规定应计入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工程类别实行差价利润率。
(4)税金
该费用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工程监理费
建设单位按照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单位的费用就是监理服务费用,工程监理一般采取以下主要取费方式。
(1)按照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费(或合同价格)的百分比取费
监理取费的比率主要根据信息系统的规模、类型(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及机房工程等)、阶段、内容、复杂程度及监理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计算。
(2)按照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人员服务工作量取费
如小型信息系统工程或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等,按人月(MM)取费。如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监理单位派驻主要监理工程师全职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期限计算工作量,工作量以人月(MM)计算。
(3)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商定
不宜按前两种方式取费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其他计取办法。
监理费用的取费方式和费用总金额都应当在监理合同中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