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缓解停车难 新建小区不配停车场不得验收
哈尔滨缓解停车难 新建小区不配停车场不得验收
为了缓解停车难,11日晚,哈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机动车条例(草案)》,并于近日按照立法程序提报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规定,人行道停车泊位划归交管负责管理,新建小区不按要求配置停车场不得竣工验收,擅改停车位用途每车位每天罚款200元。
人行道停车泊位
划归交管负责管理
《条例(草案)》将过去由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划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哈市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同时规定,哈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停车场管理协调机制,实行相互协调配合的停车场管理体制。
不按要求配置停车场不得竣工验收
《条例(草案)》强化了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因为目前哈市“停车难”的主要原因是停车位供给量严重不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条例(草案)》强化了停车场规划和建设不同环节的管理:一是明确了停车场配建标准的制定和配建范围;二是强化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三是加强了施工管理;四是新建小区不配置停车场不得验收。
停车场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据介绍,由于国务院分别于2004年和2010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了停车场建设审批和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方式需要做相应的改变。
《条例(草案)》规定,哈市公共停车场和配建专用停车场管理,考虑到道路停车泊位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其自身掌握停车泊位情况,因此对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没有作备案规定,只要求经营者按时报送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情况。
采取招标拍卖确定经营者
为了实现停车场规模化、专业化管理,避免个人承包、分散式经营模式的弊端,《条例(草案)》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以采取政府授权、委托、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由政府委托的单位统一经营。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各类停车场管理规范,实行停车场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擅改停车位用途
每车位每天罚200元
《条例(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为了严格执行配建标准,保证“应建必建”,对未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或者配建、增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条例(草案)》规定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补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建或者无法进行补建的,处配建停车场建设工程造价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为有效解决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这一突出问题,《条例(草案)》提高了罚款额度,增加了强制措施,对逾期不恢复的,自责令恢复之日起,按改变用途停车位数,每停车位每天处以200元罚款;拒不恢复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改变用途的停车场采取查封措施。
- 1门禁管理系统临时卡收费是如何实现的
- 2道闸维修的步骤和解决办法
- 3泛普医院门禁管理系统规划方案
- 4华本国际教你如何使用指纹考勤机
- 5回顾2012年指纹识别技术应用发展概况
- 6应用剖解:考勤机发展与生物识别技术
- 7门禁系统迎来十大趋势国内外差距在减小
- 8关于指纹门禁系统的七问答辩
- 9别轻易泄露你的指纹,人体特征的重要性
- 10使用门禁管理系统的好处
- 11论停车场的管理模式与技术
- 12门禁管理系统IC型和ID型的区别
- 13带你了解指纹门禁系统的架构
- 14门禁管理系统电脑选配及平时维护
- 15门禁管理软件安防七大技术
- 16微博上今天有哪些关于门禁系统的八卦
- 17门禁系统死机现象不可不防
- 18大安防时代 探讨我国安防行业亟需改进的问题
- 19门禁管理系统享受智能生活
- 20物联网:在交通领域应用大有可为
- 21聚焦2012北京安防展,期待生物识别放异彩
- 22没有指纹的人,可以安心犯罪吗?
- 23门禁管理系统防砸车是如何双重保护功能的
- 24指纹门禁亮相科博会 智能家居不再遥不可及
- 25常州武进人民医院门禁管理系统
- 26超声波在车辆检测器中的应用
- 27门禁管理系统售后服务的说明
- 28RFID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应用
- 29一卡通门禁管理系统方案!
- 30建设小区智能化-指纹门禁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