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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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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哈 密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室 文 件哈行办发〔2012〕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哈 密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室 文 件
哈行办发〔2012〕11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实现公文运转的科学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全力做好“三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标准》、地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及领导批示件办理运转工作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12〕72号)要求和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哈地党办发〔2012〕73号)要求,经行署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文对象。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请示和报告的事项,必须以正式文件上报行署,严禁用小红头(便笺头)上报;常规性工作、回复意见和需协调事项等须报行署办公室。不得多头报文件。不得向领导本人直接行文。
    二、规范公文流转。向行署上报的公文,必须由行署办公室文书科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送达领导本人阅批,领导阅批后退回文书科进行登记、转办。行署办公室按领导批示办理完毕后,文件原始件(含附件)、阅批件和签发单存档,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外传;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要妥善保管领导批示件,不得外传。凡由部门代行署及行署办公室起草的文件初稿,必须先由分管领导审核批示后,报行署办公室办理。
    三、严禁越级行文。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标准》和公文报送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公文。除特殊情况外,直属事业单位、二级单位及企业不得向行署行文,必须由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四、严格发文程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地区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行署办公室一律不再发文;凡可以由行署各工作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的,不再以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名义行文;属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应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行文,行署及行署办公室不再行文。
    五、提高公文运转时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应在工作日期间上报公文,上报时间与成文日期一致。需上会研究的事项,应提前书面征求分管领导和行署法制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酝酿成熟,符合上会条件。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在收到批示件、转办件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急件即收即办,如未能按期办理完毕,须向行署办公室书面说明。要保证OA系统畅通、正常使用,严禁以OA系统故障为由,影响公文运转时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须呈报行署领导周知的事项,应以简报或信息(纸质版并加盖公章)的形式上报。
    六、注重文件质量。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上报行署及行署办公室的文件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公文的格式、内容、文体等必须符合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请示”类文件必须“一事一请示”,“报告”类文件不作批复。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公文,行署办公室将予以退回,并督促上报单位修改,对连续两次退回的公文,将不予受理。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上报的公文要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练。要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突出目标、任务和措施。
    七、做好密级文件管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做好密级文件的起草、定密、印制、上报、办理、存档等环节工作;不得擅自复制上级政府密级文件,确需复制的,须履行报批程序。对以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制发的密级文件,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要指定专人领取、传阅、退回。严禁通过互联网或使用U盘传输文件。如出现失密、泄密、密级文件丢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严格要客来访报告程序。凡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哈接待事宜,由行署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部门及企业配合制作接待方案;凡厅局级领导来哈接待事宜,则由相关部门提出接待方案并填写要客来访报告单(加盖公章),第一时间上报行署办公室;凡企业高管人员(省部级领导除外)来哈接待事宜,由企业自行负责并履行要客来访报告程序。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标准》已经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要提前做好启用公文新格式标准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公文高效运转。


                 2012年11月27日

                   行办文书科

发布:2007-03-27 15:2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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