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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二手房买卖切忌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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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走访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到,二手房买卖,除了房屋本身的质量要把关以外,购房者还应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免买房留后患。

       赵先生刚刚买了一套二居室的二手房,搬进去不到1个月,就收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原来,这套房子在过户前已经欠缴近2年的物业费,共计5800多元。走访中笔者了解到,在买二手房过程中,不少人有类似的经历。他们在购房后几个月,才发现原业主拖欠了几千元的物业管理费,然而,却联系不上原业主,房款又已全部支付给原业主,所以只能“哑巴吃黄连”,自己承担拖欠费用。

        在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只留意价格、产权等大问题,而忽略了一些小细节,比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是否已结清等,然而,这 些往往成为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业内人士提醒要买二手房的业主在费用清算方面要多留心,应留意水电气及物业费用的结清和更 名问题,如果有欠费,买家可要求卖家补缴。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或中介为了能尽早脱手,有时会设立口头约定以增加房屋“卖点”,或者满口答应购房者提出的一些附带要求,甚至许诺很多好处,促成快速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盲目信任和粗心,往往会仅听对方口头承诺就签订合同,但口头许诺不一定都兑现。

        业内人士表示,“口头承诺”不仅不能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反而弱化了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为防止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频频“变脸”,业 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应尽量选择专业性较强的品牌中介,并通过正式程序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约过程中,购房者应将额外增加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写进书 面合同,最终签订“三方约”,增加自我权益保护的砝码。
发布:2007-04-10 16:1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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