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电子信息纸质发票未同时作废怎么办
【问题】
电子信息纸质发票未同时作废怎么办?
【解答】
(1)电子信息已作废,纸质发票未作废的:
①如购买方未认证,销售方可凭购买方退回的的发票全联加注“作废”字样,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如购买方已认证,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再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电子信息未作废,纸质发票已作废的:
①销售方已将发票交购买方的,应先进行纳税申报,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销售方未将发票交购买方的,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认证、未抵扣证明可不进行纳税申报,报税票表比对时按异常申报处理,手工清卡。
本文内容来自自互联网公开信息或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发现侵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电话4008352114或邮箱442699841@qq.com,核实后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