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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四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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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只能转在建工程,不能转土地)

  地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必要条件

  属于房屋建设的,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

  12.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

  转让前提

  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两种处理方式

  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

  出让方上缴土地收益-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可以采用“上缴土地收益”方式的情形

  转让的土地用途依然属于划拨用范围,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

  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13. 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备案

  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提供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60日是备案期)

  提供必要资料

  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买受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所需要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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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1:3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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