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2008年3月1日起,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税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区分用途,在3%o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责任编辑:芊墨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0 12:0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