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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区域税收同盟
区域税收同盟是指区域经济集团成员国相互协调其税收政策,用以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水平。区域经济集团按其层次可分为五类,即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和经济政治同盟,所有形式的区域经济同盟均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协调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一种多边贸易协调机制,从全球范围内对各国的税收政策加以协调。世界贸易组织所确定的多边贸易规则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广为接受的共同规则,世界贸易组织所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国际协调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一国对特定的外国产品在进出口方面的税收待遇一视同仁;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国内部的税收优惠待遇自动地由外国纳税人同等享受。第二,关税减让规定。关贸总协定要求缔约方通过谈判达成关税减让。第三,出口产品税收减让。关贸总协定规定国际贸易货物进入别国市场的价格应是无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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