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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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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是划拨供给,已购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绝大部分也是划拨供给的,原先的政策对这两类住房的上市有较严格的限制性规定。1999年4月,原建设部发布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原建设部令第69号)颁布实施,标志着上市限制的取消。为鼓励住房消费,国家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等方面均给予了减、免优惠政策,以及对上市条件予以放宽。各地又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些地方优惠政策,大大活跃了存量房市场。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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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0 12:0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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