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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必知:看准二手房东再签约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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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时务必要看准二手房东再签约租房合同。律师提醒市民,求租店铺的时候,如果不是跟业主签合同,也要征得业主同意,确保自己权益,提防“二手房东”谋取转让费。

        近日,有商铺业主向记者反映,其商铺承租者由于某种原因,不再经营此店,因还有两年合同期,该承包者准备将店铺转让他人,并收取一定转让费,而业主和承包者之间的合同规定“不能转让”,为此,双方闹得非常不愉快。记者昨天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门店转让应征得业主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事件  “二手房东”瞒着业主放租,市民陈先生在市区中心地带有一间商铺,商铺租给徐老板经营饮食生意,由于某种原因,徐老板决定不再经营该店。一年前,徐老板与商铺业主陈先生签订三年合同,经营该店,不收取转让费。而近日陈先生经过商铺的时候,竟发现商铺贴出了“旺铺转让”的告示,再看相关信息,陈先生惊讶地发现,是徐老板准备将商铺转让出去。而根据合同,徐老板是不能转让店铺的。为此,陈先生让他人拨打转让电话,获悉对方欲收取十多万元的转让费。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初将商铺租给徐老板,并没有收取转让费,同时明确写明“不得转让”。为此,陈先生多次与徐老板交涉,徐老板答应不再转让商铺,但不久,徐老板又在商铺贴出了转让信息。

  为阻止徐老板违规转让店铺,防止他人上当受骗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业主陈先生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该事,见转让未能得逞,徐老板最终放弃了转让,而陈先生也做出退步,双方解除了租赁合同。现象  “二手房东”纠纷常有发生,类似业主陈先生和徐老板之间的租赁纠纷越来越多,市区多位律师透露,这种现象渐趋普遍,不少还走上了司法程序,需要打官司来解决。这种由业主(房东)、转让者(二手房东)、求租者组成的三方矛盾主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显得尤其复杂。

  据了解,类似纠纷一般是二手房东瞒着业主违规放租,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原本经营的店铺,转租给他人经营,并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发生后,如果业主追究起来,二手房东和经营者所签订的合同就无效,必然有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过,并非“二手房东”就不能转让商铺,有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主和“二手房东”之间的合同写明可以转让(租)他人,第三方承租者便可放心接手店铺。市民在求租店铺的时候,如果转让者不是业主,就要征得业主同意,如果找不到业主,就要查看转让者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是否允许转让(租),否则,就要小心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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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4-10 16:1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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