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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需注意,小心房屋“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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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新房在验房时有很多细节性的东西需要特别注意,比如就拿房屋面积来说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允许3%的误差,以实际交房时测量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如超出3%,可要求解除合同。

    我们就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张先生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还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据实结算,超过3%时,买家可退房。交房后,张先生委托某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总面积与约定一致,但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4%。张先生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认为不存在违约。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该人士提醒说,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发布:2007-04-10 16:1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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