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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新规的实行,补税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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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实施首日,在新津购房的曹某、胡某夫妇成为全市“二手房评估价系统”上线运行后通过系统评估的第一人,也是全市新规实行后的“第一单”。因其合同价低于系统评估价566元/平方米,二手房交易“第一单”补税近千元。

  家住邛崃的曹某、胡某夫妇因儿子在新津就读,一直想在当地买一套房。6月底夫妻俩接到中介电话,有人出售一套位于新津五津北路的住房,但两人平时在邛崃上班,实在挤不出时间,便拨打新津地税局的预约服务电话,“预约的是星期天,正好是7月1日。”得知自己是成都市“二手房评价系统”上线运行后通过系统评估的第一人,夫妇俩笑言“很巧合”。

  “建筑面积:88.19平方米,房屋地址:五津镇五津北路……”昨日上午9时,新津地税工作人员将这套房产的详细信息录入到“成都市二手房交易评价系统”中,约5秒钟,这套房屋相关内容就出现在“双屏办税显示器”上。

  但对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工作人员发现,合同价为1814.26元/平方米,“低于系统评估价格,交易审核不能通过”。值班所长说明了相关情况,买卖双方经协商,重新以2380元/平方米作为申报价格,对合同进行了修改,通过审核。

  新津地税局工作人员告知纳税人,“按系统价格,双方将多缴纳997.84元。”

  “很意外,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二手房交易新政的首位购房者。虽然这次我们比预想的多缴了几百块钱,但是及时买到我们看中的房子,我们也高兴。”曹某、胡某夫妇说。最终买卖双方缴纳了4197.84元税费,办理了过户手续。

 

发布:2007-07-06 10:3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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