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建设程序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越级承揽、借用承揽、借给承揽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施工单位必须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于建设工程分承包的,承包单位对其负责的工程质量负责。对于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隐蔽工程也要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陷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才能实施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告。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1 10:0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