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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网签需提交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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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京朝阳区房管局得知,从2014年2月1日起,北京朝阳区二手房网签将增加新环节,中介机构网签时必须上传当事人签字页扫描件,否则网签将在48小时后自动失效。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10月全面推行二手房网签制度以来,中介机构居间成交提供网签服务的交易量占二手房市场的主导地位。但少数中介机构利用手中的网签权限,与“黑中介”串通,随意占用房源信息,甚至有些在产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将网签信息提交完成,导致该套房屋无法再进行交易。

    “此前我们接到过投诉,有业主在卖房时发现自己的房子没有办法网签,在系统中一查,才发现有中介已经办了网签。业主根本不知情,中介机构就是编造了买方信息,这样就能占住房源,便于自己成交。”朝阳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实行新的网签程序后,中介机构把合同打印出来,由当事人签字之后上传到网签系统,才能够真正完成网上签约。如果合同打印后48小时未按时上传,该笔网签信息自动失效。作为房屋买卖当事人,一定要监督中介公司及时上传签字页,避免网签信息实效。对于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上传签字页,并擅自将网上信息提交完成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暂停其网签资格。
发布:2007-04-10 15:2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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