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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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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如何让《职业道德与法律》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一直是教育研究的热门课题,本文结合《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对案例教学法如何运用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期为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们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帮助。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4)07-0147-03       一、案例教学法起源     由美国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所倡导的一种独特的教学方式,在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方面颇具绩效。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 Task Force)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 Nation Prepared:Teachers for the 2lst Century)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了该教学法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后,我国教育界开始了案例教学法的探究。       二、案例教学法内涵     柯瓦斯基(Kowalski)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进行研讨的教学方法。它除了可以用来传授资讯、概念以及理论外,也可以训练学生的推理、批判思考、问题解决的技巧。   舒尔曼(Shulman)定义案例教学法是利用案例做为教学媒介的一种教学方法。   曼莎斯(Merseth)认为:案例教学法可以包括大班级及小团体的讨论、案例里的角色扮演、或案例撰写。   我国《教育大辞典》将案例教学法定义为: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师在课堂上创设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情境,让他们主动思考、分析、讨论,培养其创造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当前中职学生的普遍学习现状     有相当一部分中职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存在着得过且过、无所适存的心理。   其原因在于:一是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难以就业,从而使他们对参加高职考失去信心;二是实践性较弱的文化课程难以满足学生对职业技术的需求,难以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内在刺激和利益驱动;三是学生学习自信心不够,在他们生活的环境中,他们认为中职毕业的学生永远比不过那些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致使他们产生了自卑心理。这些原因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厌学。主要表现为学习动力不足,感到学习没劲,学习欲望低下,严重者甚至对学习丧失兴趣,把学习视为苦差事,上课懒得拿出课本,作业不能独立完成,盼望着早点毕业以求解脱;更严重者根本不学习,终日浑浑噩噩,看到课本就头痛,坐进教室就犯愁,经常迟到、早退、旷课,部分学生最终辍学流失。这也是当前职业中学教学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二)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作用   在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安排意见中,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正式成为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必修课。但该课程属于文化课,理论概念的东西较多,如果单纯以传统的知识灌输法进行教学,大部分学生只会昏昏欲睡,兴趣索然。   而案例教学法是教师精心选取各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同课堂讲授内容相关的案例事实融入到课堂讲授的过程中去,通过各种直观手段(口述、视频、扮演等)为学生创设案例的事发情境,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与参与度。让学生在对事实的分析中自主寻求相关知识,不再是传统的向学生灌输现成的知识。因此,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课堂沉闷的状况,让学生在探讨分析中提高运用《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目标。如:在“我爸是李刚”案例中交流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在“药家鑫交通杀人案”中分析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在“最美司机”吴斌生命最后的视频中感受职业道德的崇高意义;在“海南校长开房案”中探讨自我保护的种种方法等等。由于这些案例在社会中影响广泛,能很好地吸引学生的眼球,课堂教学效果相当不错。
      四、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实践中的应用
  应用同样的教学方法,实践过程中往往呈现不同的教学效果,原因就在于细节的完善和具体实施过程的差别所致。因此,好的教学方法,必须要有好的实施过程。下面就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中如何应用进行论述。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一般包括四个紧密相连的环节,即案例开发与选择、案例引入、案例分析、评价反思。     (一)案例的开发与选择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精心选择合适的案例,这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它直接关系着案例教学实施的成败。   因此,所选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具有针对性、典型性与真实性。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它应该具有典型性,且应该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的联系。并且,案例必须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源于实践的,绝不可以有教师主观臆断,虚构而作。同时,选取案例时,一定要注意真实的细节,让学生犹如进入案例之中,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这样学生才能认真地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认真地分析各种不同的因素,才有可能搜寻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因此,教师在选取案例时一定要选取有针对性的真实案例。   例如讲授教材第十一课“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笔者精心选取了《闹心的大奖》这一案例。该案例讲述的是2009云南玉溪三个初中学生合伙买彩票中奖,最终因为二十万元奖金归属而发生纠纷。笔者选取该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当事人为三个初中生,年龄为15~16岁,与笔者所任教对象中职一年级学生年纪相近,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该案有明确时间、地点、人名、详细的事件经过,突显了案件的真实性;该案例二十万元奖金归属纠纷直接指向民事行为能力资格,针对性强;买彩票事件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学生对彩票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学生积极关注。该案的选取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积极关注事件本身,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参加课堂讨论,踊跃发表自己对这个案例的看法,对民事行为能力知识理解透彻。     (二)案例引入   教师引入案例可以在课前或课中,一般而言是在教师导入了“主题”之后进行。案例引入的方式多种多样:(1)教师提前做成文字材料发放给每个学生;(2)运用课室投影仪将案例投射到屏幕上;(3)通过教师或学生生动形象地描述案例;(4)通过视频播放器播放案情(5)将案例转化为剧本,进行角色表演等。以上方式可以兼而施之,但不管使用何种方式,教师应尽可能地渲染出案例所描述的氛围,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从而充分感知案例,为后面的“分析”与“探究”做好准备。   讲授学习法律的作用之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笔者选取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述:2012年8月,笔者与家人在北京某餐馆吃饭,点了一碗鱼头汤,喝了大约一半时,发现鱼头已经完全变质,于是叫来经理,与其商量解决的办法,但她只同意免收该鱼头汤的钱。碰巧笔者学过法律,也了解北京市工商局的有关规定,于是态度非常强硬地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1)免收该鱼头汤的钱,另外的菜打8折;(2)免收该鱼头汤的钱,另外的菜打9折,剩下的鱼头汤由她全部喝完;(3)向工商局举报,由工商局来调查处理。该经理看笔者懂法,态度强硬,跟她理论时有理有据,最后被迫接受了笔者的第2项建议。由于案例直接来源于现实生活中身边发生的真实事例,加上表述声情并茂,迅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当场就有许多学生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什么叫法律?如何学好法律?碰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如何运用法律?等等。     (三)案例分析   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之中,教师应立即设疑问难,要求学生剖析解惑。教师的设疑,不宜将所有的问题一次全盘抛出,而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环环相扣。避免学生因无成功感而产生厌烦情绪,失去“探究”的信心。教师设疑后,教师仍旧有两个基本任务:(1)巡回检查,了解学生自主探究的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并对学生探究的进程、课堂纪律等进行“微观调控”。(2)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角度,指导学生把握主题,指导学生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指导学生系统地阐述问题,等等。为讨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讲授“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时,笔者选用了一则新闻报道作为案例:广东省东莞市有一外省务工农民李某,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六个月,但是老板魏某一直找各种借口不支付工资,当李某家中遇到紧急事情急需用钱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再次求魏某支付一部分工资,但魏某仍旧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一气之下李某杀了魏某全家4口人,后来李某被法院判处死刑。消息传开后,有的人认为,当自身的权力遭受他人践踏的时候,李某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诉讼、劳动仲裁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违法犯罪这种极端的手段和方式报复老板;有的人认为,农民工的地位低微,社会对农民工歧视,通过合法的途径根本行不通,所以李某采用这种方式值得同情和理解;有的人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不可取,但给社会和政府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同时也给那些居心不良的企业和老板敲响了警钟。针对这一案件,笔者提出了三个问题:(1)你认为国家到底应该如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当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农民工自己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权利?(3)农民工进城务工应该采取哪些预防措施防止权利受到侵犯,即使受到侵犯也可以非常顺利地实现自己的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一些看法,此时,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小组内进行讨论。这一阶段为每个学生提供了发表自己看法、认识、见解的机会,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的精神。为使讨论充满活力,更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允许有冲突、纷争,拓宽学生的思维广度和深度。     (四)总结评价与反思   这一阶段,学生在教师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的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教师总结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1)对学生课堂表现评价。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给予肯定;对有独特见解的同学给予表扬;对学生在自主探究中存在的偏差进行合理评价。(2)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道理或问题进行评价,让学生树立对某一问题或现象的正确态度,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       五、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具有其它教学方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但案例教学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案例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描述,它不能代替系统的理论教学。教学中,师生关键要摆正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即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提倡案例教学,绝不能忽视理论教学。   (2)案例的精心选择和设计是案例教学法获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3)注意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教学过程的对象,再典型、再生动的案例,如果仅仅是教师课堂讲授,而没有学生的参与,同样不能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   (4)案例教学法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教学方法。   (5)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问题分析和解决过程,而不是追求一个“标准答案”。 
      六、结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在中职教育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中,这样的教学方式更加接近生活,又能充分的调动学生学习道德与法律的积极性,对于感性认识占主要地位的中职学生来说,这也许就是最适合他们的课堂教学方式。       参考文献:   [1]KOWALSKI T J.Case studies of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M].New York:Longman,1991:116.   [2]SHULMAN J H.Teacher-written cases with commentaries: A teacher-researcher collaboration [C] // SHULMAN.Case methods in  teacher education.NY:Teacher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1992:131~152.   [3]MERSETH K K.Cases and case methods in teacher education[C]// SIKULA J.Handbook of research on teacher education (2nd).New  York:Macmillan,1996:722~744.   [4]张丽萍.案例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运用中的反思[J].法制与社会,2009(22).   [5]王念哲.“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认识误区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7(2).   [6]刘桂清.对高职高专案例教学法的探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   [7]郑艳群.推广本科案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J].经济师,2007(3).  
发布:2007-04-08 11:3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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