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小额工程管理系统项目报价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
采购人:北京电影学院
报价语言:中文
报价货币:
国产及已在中国关境内的进口产品及服务:人民币;
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同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时间。
开启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方式不符或金额不足;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6.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7.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进口货物适用);
8.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标记为“★”参数和采购数量的(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9.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0.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2.供应商需就全部磋商产品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13.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进口产品的;
1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付款条件:详见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及条款”中4、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请供应商在商务偏离表中明确写出对于付款条件的响应。
现场演示:
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将安排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就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10项#技术指标的应答内容进行阐述。
1.陈述形式为现场结合多媒体进行录屏播放演示。演示内容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文字表述范围,凡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无须演示陈述。
2.陈述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
3.陈述时间:每家供应商总体不超过10分钟。
4.陈述人:若供应商选择进行现场演示,陈述人须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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