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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检验作业程序
确保所有质量完成之产品,都符合标准或客户需求,防止不符合规格品流入市场,并对产品作适当的标示,以利于产品须追溯时得以追回,特制订出货检验作业程序。
二、范围
凡本公司之出货检验产品均适之。
三、权责
3.1OQC:负责执行产品检验之作业。
3.2品管主管:负责检验作业之指导与检验结果之核准。
四、定义
无
五、作业内容
5.1业务单位以客户需求排定第二天出货之出货单及样品单交资材课备货。
5.2资材课依业务提供的数据进行备货,备货时须在外箱上标明品名、规格或产品编号、数量等。若客户另有规定(如要求贴客户标签等),则按照客户要求办理。
5.3OQC根据「出货单」对已备好之产品外箱、包装、标识进行确认,然后按《抽样计划》进行随机取样,对其样本按照《质量检验规范》之要求进行外观检验,必要时进行尺寸、组配、功能等测试;塑料之产品可视情形而定。
5.4若出货检验合格,由品管单位课组主管核准即可;若检验有不合格,需有部门经理核准,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办理。
5.5检验合格之产品须于外箱侧面标签上盖合格章,标签设计图如下所示:
若抽检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办理。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