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质量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确保与质量活动有关之质量记录易于阅读、识别、查阅、归档、储存、维护与处理,以证明所需质量已达成,质量管理系统已有效运作,特制订质量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二、范围
本公司及来自供货商的有关质量记录均适之,如各阶段检验记录内部质量稽核报告、仪器内外校验记录等。
三、权责
质量记录保管维护单位:各单项作业程序书、管理办法中说明各项质量记录保管维护责任单位。
四、定义
无
五、作业内容
5.1需管制之质量记录见「质量记录管理一览表」或依程序书另有规定者。
5.2质量记录之归档、储存、维护原则:
5.2.1归档方式:
a、质量记录编号采取流水号编码:其归档方式采用流水码由小而大连续编成;
b、质量记录编号采取单据编号原则者:依意气编号连续编成序号排列;
c、无流水号或单据编号者:采用记录日期依序归档。
5.2.2归档时机:依各种记录选择最适当的时机予以整理归档,如:
a、每日整理方式:如日报表……
b、每月整理方式:如月报表……
c、每季事理方式:如日报、周报、月报……
d、每半年事理方式:如月报……
e、每年事理方式:如月报、季报、年报……
5.2.3归档标示:质量记录整理归档完成时,其外部加以标示,方便取阅。
5.2.4储存原则:方便取阅、识别及维护。
5.2.5储存之质量记录应定期(如每年年终)予以检视,若发现变质或损毁时,应立即处理,并保存其完整性。若完整性不足时,应知会相关单位,尽可能补建数据,若无法补建完整,应报请管理代表裁决。
5.3若客户或供货商需查阅或索取记录时,经本公司相关主管同意,可提供其评估使用。
5.4质量记录可为书面、样本或储存于信息系统内。
5.5质量记录之保存期限依「质量记录管制一览表」内说明,若法规有规定或客户有要求者,依法规规定或客户要求之年限保存。
5.6逾期质量记录之销毁:
5.6.1各保存单位在每月底检视库存档案,超过保存期限者,得自行决定销毁或继续保存。
六、参考文件
6.1文件与数据管制作业程序
七、质量记录管制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