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拿保险试水 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铺路
继中国人寿、平安、泰康等公司的规模性网上售卖保险之后,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加入了这一阵营使之不断扩大,记者点击保险网之后,发现包含产寿险在内的网上售卖险种已经达到150多种。
网售种类繁杂催生管理办法
从售卖种类上大致分为产、寿两个阵营。产险的网上售卖偏重于意外险,寿险售卖较为广泛,有传统型的养老险、重疾险,还有具有投资功能的分红险等构成。
网上险种售卖竞争也较为激烈。一些中坚力量保险公司比如阳光寿险、太平保险、大地产险等越来越把发展重心转移到了网络竞争上。
在网络上许多保险公司竞相打出“零手续费,最低价格购买保险”的广告语,这种按压不住的规模性售卖,也加快催生了国内首份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文件—《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
据悉,该《办法》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引发热议集中反映意见
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管,是业界热议较多的焦点之一。有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办法》加强了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管,尤其是限制了第三方平台的活动范围。
其实这又是一个误解。记者通读征求意见稿后发现,《办法》并没有对第三方平台提出苛刻的要求,监管的基调是:管住保险机构,放开平台合作。即通过严格管理保险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建立第三方平台行业禁入名单的方式),来约束第三方平台的行为。
因为互联网发展速度惊人,各种模式、业态层出不穷,任何监管机关不可能制订出一套规则能够适用于今后所有的新情况。
所以约束好行业内主体的行为就可以了,至于各种各样的第三方平台,由保险机构去判断,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合作,出现问题全行业通报,这样就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未来发展留出了充分的空间,也留下了监管手段,业内专家如是解读。
另一个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征求意见中提到保险机构总公司要“集中运营、集中管理”,不能以分公司为主体经营保险业务。这不免让市场人士产生疑惑,“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就不能做互联网保险业务了吗?”
《办法》体现的本意是要求保险机构总公司集中运营管理,分支机构做好出单、理赔等服务工作。“如果意见比较集中,相信监管部门最终也会进一步细化解释。”
专家解读分析保护消费权益
此外,在征求意见阶段,业内专家分析,“按照《办法》要求,产品销售的时候需要在网上披露那么多的信息,但是一个页面不可能全放下,会严重影响用户体验。”
事实上,根据业内专家的解读,《办法》并没有要求在同一个页面展示全部信息,内容多的可以通过“链接”显示,但基本原则是:不能刻意隐瞒这些信息,也不能用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忽略这些信息,要能够让消费者注意到、非常方便地找到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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