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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有哪些 微小企业免税政策出台
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是必要的,这些年,国家为了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的发展,连续出台了多项减免税收的政策,在这样的优惠待遇下,一批微小企业得以成长和壮大,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所得减免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不包括生水果和坚果的采集);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不包括杀虫和杀菌目的的植物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不包括鸟类的饲养和其他珍禽如山鸡、孔雀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不包括咖啡、可可等饮料作物的采集);
(7)灌溉(包括农业水利灌溉系统的经营与管理,不包括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农产品初加工、兽医(不包括对动物的检疫)、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众多的微小企业从国家减免税收的政策中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微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为自身带来经济效益,对于增加就业人口,增加国家总税收,以及促进市场繁荣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