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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为了对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实施有效地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流入良品中,及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而制订本程序。
2.0范围:
凡是经本公司品管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均适用本程序控制,其中包括客户退货的处理。
3.0职责:
3.1品质部、外包供应商:负责进料及质量过程中原材料、零配件、包装材料、成品中不合格品的品质确认和控制、评审,并提出处置方案。
3.2采购部:负责同供应商对来料不合格品退货以及品质异常联络单的传达。
3.5管理代表: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结果和处置方法的最终决定。
4.0工作程序:
4.1对于原材料,成品产生的不合格品,以品管判定为准。不合格品分为三类:一般不合格品和严重不合格品及致命缺陷不合格品。
4.1.1一般不合格品(包括以下一项或几项):
4.1.1.1少量的、有轻微缺陷的、明显易修复的;
4.1.1.2外观有缺陷的(如碰伤、划伤等);
4.1.1.3不涉及和影响产品性能指标的、不影响产品最终使用功能的;
4.1.1.4其它一般不合格情况。
4.1.2严重不合格品(包括以下一项或几项):
4.1.2.1单项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图纸要求的;
4.1.2.2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
4.1.2.3影响产品最终使用功能或局部功能失效的;
4.1.2.4其它严重不合格情况。
4.1.3致命缺陷不合格品
4.1.3.1不符合安全规定,易对人身造成生命安全的缺陷产品。
4.2经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应依规定盖“不合格章”标识。
4.3经标识的不合格品,相关责任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隔离。
4.4进料(原材料)产生的不合格品,以批量为单位,由IQC做好标识,并开具《进料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组退回供应商处理,在外包工厂的进料由驻厂品管员负责退料。
4.6当客户退回不良品时,由销售部确认点收,并开具《返修报告单》,同时将客户退回的不良品交售后进行维修,并进行维修的详细的记录。
4.7当相关部门对品管判定的不合格品处置方式有异议,如需质量急用等特殊情况时经MRB评审该批不合格原材料并依实际情况进行“特采”处理。MRB评审由质量计划部或销售部组织,会同品管、工程、技术等部门进行,评审结果记录于《MRB评审处置单》,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必要时请总经理批准。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