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也称为谈判性招标、议标,是通过与几家
供应商直接谈判达成交易的采购形式。它一般适用于招标失败、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采购标的无法确定、不可能拟定工程货物的规格或特点及时间紧急等情况。
询价采购。一般习惯称作”贷比三家”。它适用于项目采购时即可直接取得的现货采购,或价值较小,属于标准规格的产品采购,有时也适用于小型、简单的工程承包。询价采购是根据来自几家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然后将各个报价进行比较而作出决策的一种采购方式,其目的是确保价格的竞争性。这种方式无须正式的招标文件,具体做法同一般的对外采购区别不大,只不过是要向几个供应商询价并进行比较,最后确定采购的厂家。
直接签订合同。直接签订合同是指在特定的采购环境下,不进行竞争而直接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法。这主要适用于不能或不便进行竞争性招标、竞争性招标的优势不存在的情况。例如,有些货物或服务具有专卖性质,只能从一家供应商或承包商处获得J或在重新招标时没有一家承包商愿意投标。
自制或自己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采购方式,而是由项目组织利用自己的人员和设备生产产品或承包建造工程。这可能是由于项目的一些特殊性要求或项目组织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分析的结果所决定的。为了避免发生高成本和低效率问题,采用这种方式进行采购前应尽可能地做好详细的设计,并估算成本,在实践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进度、投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