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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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旅游业电子商务的对策
2005年4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出台,较大程度解决“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增强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有效性。让我国的电子商务活动从此有了法律保障。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的国家旅游信息化工程—“金旅工程”把建设“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作为电子商务部分的发展重点,计划将“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建设成为信息时代中国旅游目的地进行国内外宣传、促销和服务的重要手段。这一系统将按国家——省——市——旅游景区/企业的多层结构设计,各个层次的旅游目的地信息有序组织,并逐级向上汇总。另外行业协会要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建立有关操作规范,指导旅游企业搞好电子商务工作。
旅游网站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其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较高的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知识,同时还应具备较熟练的旅游专业知识以及市场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搞好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各级领导的培训,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中,如果没有较高的综合专业水平与计算机水平,难以适应高科技发展的要求。同时,旅游企业的电子商务离不开旅游核心业务的支持,离不开旅游企业管理模式的再造。随着我国旅游企业走向国际化、标准化、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道路,旅游企业员工必须学习电子商务,掌握电子商务运作方法,增强运用电子商务处理旅游业务和管理企业的能力。旅游公司应下大力气在年轻一代中培养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懂旅游业务知识的跨领域专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