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小贷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金融OA管理系统 > 软件产品 > 小贷管理系统

银行贷款买房的六大注意事项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摘要:银行贷款买房的六大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等,详细内容见下文。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一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二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银行的客户可向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三

  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四

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五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六

  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发布:2007-03-11 13:2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软件产品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