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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的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是按照发生金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或者营业收入的5%,新规定法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一般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业务招待费列支应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三个标准。因此,笔者认为,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合理运用扣除比例

二、税前扣除额要真实、合理
三、及时调整本期销售收入额
四、正确区分各项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