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FQC作业规范
为了有效地控制产品品质,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过程中都能通过规定检验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入仓。
二、工作内容
1.作业程序
1.1FQC依据《质量指令单》、《产品检验标准》、图纸和确认样品,对成品进行检验。
1.2查前先从大货中确认一个标准样板作为依据,对产品的用料、尺寸、外形、以及配合和展示功能进行检查,并核对所贴示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正确、配件的配包是否齐备。
2.检测手法
2.1产品在制作过程中须对所装配的产品用相关检测工具、仪器进行测量(如钢尺、游标卡尺、角度尺、测湿仪、电子秤等)加强对过程的监控和测量。
2.2检查成品时,需找到最快最能方便检测产品的工具,如模板(查看变形台位的平板,角度模板、尺寸模板等)
3.检验方式:全检。
3.1不良品界定(详细说明须对照珠宝展示品质量标准)
严重:a.产品任何可能接触到的地方有尖利边线或划手的披锋。
b.影响产品功能、尺寸的品质问题(如配件不齐,严重外观不良)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的轻微缺陷或1英尺内视觉不到的外观缺陷。
3.2检验合格的产品,放置在合格品区域,由组员进行打包入袋,并装置在有贴示绿色“PN合格”标签的装置箱中。
3.3不合格产品,在相应部位贴示红色箭头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由质量单位进行处理,返工之产品须再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网印/油漆组检验站
4.1网印组(或油漆组)产前须填报〈网印首检确认单〉或〈油漆首检品质确认单〉进行首检,并附带1PC样品。先后交质量单位负责人,合格后交订单负责人和QE、工艺工程师确认签名,合格后方可进行大货质量。若不合格,退至质量单位,直至首检合格。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