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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检验规范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AI、SMT、DIP和MI之PCBA品。
三、职责:品管负责其检验判定。
四、定义:
无
五、作业内容:
5.1缺点定义:
主要缺点(MA):制品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或显著减低其实用性质的缺点。
次要缺点(MI):实际上不影响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点。
5.2抽样检查:
5.2.1品管依MIL-STD-105E-II单次抽样方案进行正常检验,其允收水准(AQL)为:MA:0.25;MI:0.65,其拔取样本数釆用其大数。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标准执行。
5.2.2品管判定为合格时,须在现品标签上作出“PASS”标示,并知会质量单位;当判定为重工时,须在现品标签上作出“NG”标示,开出《重工报告书》,知会质量单位对此批进行重工,重工品品管需再次检验直至OK;若最终判定为重工外其它处理方式,须管理代表或总经理签认。
六、参考文件:
6.1《质量运作管理程序》
6.2《过程及产品监测管理程序》
6.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rn本篇文章来源于PMC资源网公益网站能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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