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培训班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学校OA管理系统 > 相关系统 > 培训班管理系统

培训机构"双重身份"的困惑 专家:资质管理两手抓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日前,上海颁布实施《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规范了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机制。

根据规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不含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务必及时到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设立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后方可开展培训经营活动。同时,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从事与学历教育相关的教育培训项目。

尴尬的资质问题

这意味着,今后民办培训机构在准入时就具备了双重身份,既是企业又是学校。而去年以来,先后被媒体曝光的多家培训机构均存在“只有工商注册,没有办学资质”的情况。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是民营企业,也是民办学校,这是很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目前应该拥有的双重身份。”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马学雷表示,按照民办教育的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除经济来源为民间资本以外,还要具备到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才能开展教育和培训活动。

但事实上,市面上的一些培训机构没能拥有这样的双重身份,只是以开展教育咨询业务注册为公司,却进行着教育培训的办学活动。

“现在北京各种培训机构琳琅满目,而实际上经过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有1800多家。严格来说,没有上面提到的两个证件而开展教育和培训活动的机构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马学雷说。

熊丙奇分析,“民办培训机构取得民营企业的身份不难,只需工商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而取得民办学校的身份却相对困难,需要注册为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教育法》相关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这不是普通民营企业所能具备的。”

据了解,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包括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的申办报告,以及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等材料。

一旦申请成功,该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内容、形式办学,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分类管理的探索

“事实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中就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熊丙奇说,“上海颁布这两个规定的背景,是2011年上海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经营民办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后续监管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创设了工商部门收取材料,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后做出登记决定的流程。根据规定,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中应当密切配合,以促进当地民办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熊丙奇认为,“要结束双重身份之困,就要实行分类管理,明确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资质标准,对营利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实行工商注册,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而这类机构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市场竞争、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针对当前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情况,马学雷指出,目前还没有出现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文件来促使分类管理的实施,但是,上海的这两个文件对全国具有参考价值,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来实验、探索。(作者 付孺孺)

来源:参考消息北京参考

(参考消息北京参考)

发布:2007-03-30 10:4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