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金融担保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金融OA管理系统 > 软件产品 > 金融担保行业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限制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无论是各级党的机关、及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还是属于行政编制序列的共青团、妇联机关、工会组织等,均不得作为保证人,以防止影响这些机关的正常运转。但是,也有例外规定,即对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但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这一例外规定,主要考虑到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能否如期归还的问题,涉及到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

发布:2007-04-09 10:0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软件产品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