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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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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相比,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主要是市场准入监管,尚未系统全面地开展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实际上,对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准入监管,也是实践中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开办新业务品种,一直采用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银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都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或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该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但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阶段仍然有存在的必要。目前,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中资银行对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能力和内控能力较差,社会信用意识不强.市场拓展方面存在盲目扩张的倾向,允许银行自行发展和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可能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开办新业务品种的审批,对完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防止盲目扩张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对网上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也是基于相同的考虑。由于因特网技术的应用,网上银行业务不是传统银行业务简单向网上的转移,而且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业务品种。如BZB、BCZ结算支付方式。网上银行业务具有独特的风险内涵和表现形式,对网上银行业务进行市场准入监管,对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将有利于提高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能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应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的市场准人监管,主要是对银行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没有涉及对网上银行的组织机构形式的市场准人监管。2001年6月,对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对网上银行业务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境内银行申请设立专门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法人机构的,或境外机构申请在境内设立专门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不会考虑银行设立纯因特网银行或以因特网银行为主的银行的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处于审慎的考虑,在银行内控能力、管理能力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尚存在欠缺的情况下,允许虚拟银行的运行,将会增大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根据该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的准入监管分为两个环节、三种制度。两个环节为;商业银行初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在获得批准后,若需增加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对跨证券、保险行业的业务仍需要经过审批。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三种制度:审批制、备案制和事后报告制度。对首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采用审批制;在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后,需要增开网上银行业务品种的,则区分不同的业务品种,采用不同的准入制度。例如对涉及跨行业纳新品种,如涉及证券、保险、非金融行业的业务品种,则需要审批。

发布:2007-03-11 09:5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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