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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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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类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甚至引起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的监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实行合同跟踪管理,主要合同纠纷监控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2、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监理部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3、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a href=https://www.fanpusoft.com/fanpupm/hetong/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程合同管理</a>软件管理要点图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5、合同争议的调解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6、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及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登记表

  (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发布:2010-05-25 15:39    编辑:泛普软件 · lh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