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招标师《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第四章热点试题及答案三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试题三

某工程项目,有A.B.C.D.E.F、G、H 8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并于规定的时间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

10月19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评标时发现A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C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C施工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题

1.A.C.D.F、H 5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2.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1)C.D.F 3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

理由:C单位的报价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D单位的标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

(2)A.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不属于重大偏差。

2.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10月19 日下午公开开标。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19日下午才开标。

(2)不妥之处: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开招。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

(3)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本案例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也不符合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施工合同不妥。

理由: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2)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

理由: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发布:2007-08-05 12:0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