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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招标师《法律法规与政策》:开标和评标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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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和评标的法律规定

  开标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示。

  3、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修改

  如果招标人需要修改开标时间和地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如果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在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的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涉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例:关于开标时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09真题)

  A.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应在开标前15日前通知

  B.可以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C.建设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在开标3日前通知即可

  D.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开标时间相应推迟

  参考答案:D

责任编辑:玛门
发布:2007-08-07 11:3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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