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2015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招标投标争议中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招标投标争议中,行政相对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相关自然人)也有可能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管理秩序,此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2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行政处罚的决定

查明事实;

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听证程序;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5)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责任编辑:ys
发布:2007-08-06 18:3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