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拒收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小编提醒:2015年招标师考试正在逼近,小编整理了一些复习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复习中遇到很多困难,欢迎参加网校招标师考试辅导班,精讲班、冲刺班、解析班、通关班,各具特色,助您顺利通过考试。

  (3)投标文件的拒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了招标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拒收或者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一是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是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是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1条均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除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之外,《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0条的还规定,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还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免费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

  3)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责任编辑:Hotshot
发布:2007-08-06 18:1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软件项目管理工具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