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黑龙江造价员考试须知:变更注册
(一)总则 (二)资格考试与培训
(三)造价员注册 (四)造价员变更
(五)造价员执业 (六)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管理与验证
(七)自律管理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造价员变更
第二十四条造价员变更注册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造价员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
2、造价员与原注册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或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造价员注册单位变更分为市(行署)内变更、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出省变更、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
第二十六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市(行署)内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附表四),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一式2份)及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报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并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与各市(行署)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附表五),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一式3份)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4、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5、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入、加盖公章,收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省造价协会;
6、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重新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二十九条造价员出省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附表六),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一式3份),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执业专用章,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签署出省注销、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三十条凡在省外(或行业)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转入我省某一单位注册执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附表七),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持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一式3份)及其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意调出的证明材料,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换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3、申请人持《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及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办理变更手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三十二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注册,原所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与本细则规定的专业不符的,应参加由我省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
第三十三条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进入我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书登记单位为外省单位),应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并接受管理。未按规定备案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第三十四条造价员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所提交的书面材料除本细则规定内容外,还应提交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附表八),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十六条造价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册单位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造价员因注册单位破产或倒闭申请变更的,不受第二十四条的限制,申请变更时无法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八条造价员符合变更注册单位的条件,原注册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同意和加盖公章的,经造价员提供相应证据或经造价员管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九条造价员申请变更,应在每月下旬向所在市(行署)(省直属单位造价员向省造价协会)提出申请。
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应按季度将所辖区域内造价员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向省造价协会报送《造价员变更情况汇总表》(附表九)。
责任编辑:zoe
- 12015年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简答题及答案(13)
- 2高抛自密实钢管混凝土的配制与工程应用
- 3招标师辅导《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风险管理概念
- 4建筑工程铝合金模板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文解说
- 5超实用低成本育儿方案 ——妈妈们的想法
- 6铁路客运专线某标段CPⅢ控制网测量技术方案
- 7水天孚不锈钢-蚀花板-平板-镜面蚀刻喇叭花
- 8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资料: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9岩溶漏水通道堵漏灌浆技术与实践
- 10LJ180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 11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每日一练(4.16)
- 12土方回填工程基本的要求
- 132014一级建造师水利知识点: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 142015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索赔成立前提条件
- 15实际施工人工程亏损产生的法律后果
- 16建筑施工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 17休闲旅游景区初步设计方案 182P
- 18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考前复习指导(9)
- 19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冲刺习题(7)
- 20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保证金的规定
- 21一建铁路工程知识点:桥梁基础的施工安全
- 22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3.30)
- 23工程资料案卷装订有何要求?
- 24试论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创新
- 25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具体概念是什么?
- 26某电子厂房洁净空调加湿方式的选择
- 27防止装载机铲斗主刃板变形的措施
- 28【QC成果】计算机智能化测温监控技术在大体积混凝土中的研究与应用
- 29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每日一练(1.9)
- 30某洁净厂房暖通及彩钢板施工方案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