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签订设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签订设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问题一:
  设计费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问题二:
  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5款和第八条第8.9款的规定,该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可见,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
  问题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发布:2007-07-23 11:0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