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行政复议概念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6.1 概念

  6.2 行政复议范围

  6.3 行政复议程序

  6.4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6.5 行政诉讼程序

  6.1 概念

  1.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行政复议的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讼诉

  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3.两者关系

  除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6.2 行政复议范围

  1.在建设工程领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6条)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等。

  2.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申诉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6.3 行政复议程序

  1.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不可抗力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部门为原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2.行政复议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可停止执行的情况(4种)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行政复议决定(6种情况)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书一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6.4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1.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8类)

  2.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4类)

  6.5 行政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举证的特别规则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应当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程序

  (1)起诉

  (2)受理

  (3)审理

  (4)判决

  (5)执行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8 11:5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